这样EB-5新提案HR 5992 - 岂不是欺负中国人吗?(二)
浏览:4658次 发布时间:2016-09-19 17:32:48 作者:常青教育
提案里不利的条款:
• 追溯条款。提案要求在2015年6月1日以后递交的申请都需要满足新法的要求。任何法律法规的追溯效力都是不公平的,投资者做出的重要的投资决定是依照当时的法律,而法律的追溯力会把这些善意的投资者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以这样的方式来惩罚遵守法律的EB-5投资人、区域中心、EB-5项目方是非常不合理的,这将造成多少2015年6月1日以后递交的申请被拒,整个行业会陷入混乱,有无数项目会无法完工,从而引起大量诉讼、破产,这不是一个文明国度开展商业的方式。美国的法律应该是透明的,而追溯条款会破坏民众对美国法律的信任和信心。
• 增加投资额度而不增加签证名额。虽然涨价是大部分人预料之中的,但是把非TEA区域投资额涨到120万美金,把TEA区域或基础设施和生产建设项目、农村区域等项目的投资额涨到80万美金是没有必要的。虽然可能某些国家的投资移民项目的投资金额比美国高,但是美国的投资项目是比较少见的“高风险”投资。所以,虽然从1990年以来投资金额没有变动,投资额从50万美金一下子涨到120万美金,超出原来一倍以上,是比较不合理的。而且,美国每年发放100万个绿卡,包括无要求抽签绿卡5.5万个,这显得EB-5这个创造就业、提供高额资本的项目应该增加1万到2万个绿卡名额。
• TEA资格的巨大变更。提案建议大幅度修改TEA计算方式,使投资集中在最需要资金的地区。虽然有一些早期的已经递交样本申请,或者样本申请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能会得到保护,但是目前符合新TEA资格的项目非常少,提案会给这些项目造成致命影响。此外,提案规定只有国安局有权决定项目是否符合TEA资格,各州政府不再享有这一权力。虽然提案要求审批程序符合《行政程序法》(APA),但就目前审批速度来看,这会给项目方造成更大的压力,因为州政府比较熟悉当地的就业和经济情况,以及哪些区域更需要资金,而不是联邦政府。
• 对赠与的限制。提案要求作为EB-5的资金只能由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祖父母赠与。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要限制来自其他家人的赠与,比如叔叔阿姨、表亲等。此外,在当今社会,很多人选择不婚,所以也没有理由禁止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而更不利的,则是要求对已经递交的申请追溯适用这些限制规定。
• 要求区域中心项目直接创造就业。提案要求区域中心项目直接创造10%的工作数量。这个规定之前也被写在Leahy议员和Grassley议员的提案1501中。这个规定目前还不清楚,也没有解释如何计算工作数量,以及如何施行这一规定。全部就业都是间接工作的项目是否会被拒,也不得为知。
• 区域中心项目对建筑工作数量的使用规定不明。提案没有阐述清楚如何使用直接创造的持续时间少于24个月的建筑工作。对于提案里的“可以综合计算持续时间少于24个月的全职建筑工作来满足就业要求”这一规定,经济学家们需要更清楚的解释。
• “预留”EB-5签证名额。提案预留2000个签证名额给投资在农村地区的投资人,以及2000个签证名额给投资在城市重点投资地区的投资人。对于已经投入资金的中国投资人来说,这简直是偷天换日的伎俩。这样的提案对于目前已经3-4年的排期,和大量面临超龄的附属申请子女是雪上加霜。在他们投资的时候,每年有1万个签证名额,所以他们基于这个数字计算他们的小孩是否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移民。如果以追溯的方式减少签证名额,从而剥夺成百上千的小孩跟随父母移民的资格,这是非常无良的政策。此外,通过这样的方式强迫投资人投资农村地区或高风险地区是卑鄙的做法。以某个区域的人多数通勤上班为理由而剥夺该区域的TEA资格是不合理的。总之,这样的提案造成的结果将是中国申请人的排期变得更加糟糕。
• 不得使用EB-5资金购买政府公债。提案规定EB-5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公开销售的市政债券或其他债券,无论是作为初级产品的一部分,或是从二级市场购买。如果创造就业是EB-5项目的目标,只要可以满足就业,为什么要限制投资类型呢?作出这种限制唯一的理由是担心公债项目投资会大受欢迎。
• 对区域中心投资人收取EB-5诚信费。提案要求对区域中心项目的I-526申请人收取2000美金的诚信费,这是除I-526申请费(移民局已经建议把申请费涨到2175美金)的额外收费。EB-5申请费已经是联邦政府收取的最高的政府申请费之一,涨价后的申请费总数已经达到7425美金,再加上这额外的2000美金,光政府费用已经接近1万美金。这些费用的增长与政府审案成本看似没有联系,更像是对投资人不合理的税收。
• 解释管理费的资金来源。现有法律并未要求对EB-5项目管理费的来源作出解释。我们不清楚提案要求对这部分资金的解释和防止欺诈、保护项目诚信度有什么关系,目前看来只是另一个无用的障碍。
• 区域中心变化需公开。提案要求区域中心在组织结构、所有权、或管理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之前通知移民局,并须获得移民局批准,除非是紧急情况。虽然这一规定可能促进区域中心透明度,但这些繁琐的步骤会妨碍区域中心和项目方进行有效管理。
• 浪费“预留”的EB-5名额。提案预留2000个签证名额给投资在农村地区的投资人,以及2000个签证名额给投资在城市重点投资地区的投资人。这4000个名额非常有可能不会被用到,因为在这些地区几乎没有EB-5项目。提案又规定这些没有用到的名额“在第二年也必须为同一类别的申请人预留”,也就是说这些名额不能被其他项目的申请人使用,这种安排非常不公平而且不合理,类似于宁愿浪费食物,也不能把吃不完的食物给快饿死的人。而已经做了投资的人,则像是买了美国政府的假药。目前做EB-5直投的人不到2%,而这些预留名额又不给大部分区域中心项目申请人,更是增加了排期的长度。中国投资人拯救并成就了曾经形同虚设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而现在却遭到这样不公平的对待。我们想问提案为什么如此不知羞耻地针对、欺骗中国投资人?美国从来号称是在平等和公平上以身作则的国家,而这样的提案却大大有失公平,必须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