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EB-5新提案HR 5992 - 岂不是欺负中国人吗?(一)
浏览:4456次 发布时间:2016-09-19 17:17:47 作者:常青教育
这样EB-5新提案HR 5992 - 岂不是欺负中国人吗?
在2016年9月12日,美国共和党议员、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Goodlattet推出EB-5新提案HR 5992,名为"美国推广就业和投资改革法案"。目前针对这一提案的讨论已经中止,我们有可能在现有法律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持续决议案(Continuing Resolution)将EB-5区域中心项目暂时延期到2016年12月9日,并在此期间沿用旧法。由于追溯条款受到的负面反响,该提案没有获得国会,甚至是共和党的完全支持。
两位重要的议员,德州的Cornyn议员和爱荷华州的Grassley议员,本周会面讨论该提案。Cornyn议员支持将EB-5延期并沿用旧法,Grassley议员支持尽快变法改革。
在12月第一个周一开始的过渡期(Lame Duck Session,意为新的国会和总统已经选出但尚未就职期间),这个提案或者类似提案可能会被再次提出。但是我认为今年没有足够的时间通过新法,所以EB-5区域中心项目很有可能再次延期到2017年。在2017年1月新总统上任后,关于这个提案的讨论会继续进行。
提案里影响投资者的主要条款:
• EB-5区域中心项目重新获得5年有效期。
• 投资款增加 - 非TEA区域投资额为120万美金,TEA区域,包括农村地区、某些城市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建设项目、军事基地区域、以及主要城市以外的高贫困率或低收入率的单个人口普查区投资额为80万美金。
• 提案建议新法追溯到在2015年6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这将把适用旧法的申请限制在项目样本申请在2015年6月1日之前提交的申请,以及项目样本申请在新法生效日之前批准的申请。追溯条款将造成在2015年6月1日之后递交申请的投资者必须把投资金额从50万美金追加到120万美金,因为大部分现有项目可能不再符合TEA的要求,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目前针对追溯条款反对的声音很大。
提案里影响中介、承销商、区域中心的主要条款:
• 费用公开 - 区域中心和项目方的销售人员必须向移民局公开注册,并且递交资质文件、披露招募投资的方式、公开推广费用等。投资者们也必须对这些费用同意签字。
• 区域中心管理信息公开 - 新商业机构(NCE)和就业创造机构(JCE)的管理层和股东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外国政府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区域中心、NCE或JCE提供资金,或持有利益。
以下对该提案的利弊分析:
提案里有利的条款:
• EB-5区域中心项目重新获得5年有效期。过去一年来数次短暂的延期给EB-5领域造成很多不确定性。5年的有效期是一个重大进步。
• 基于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原因撤销区域中心。以前移民局只是规定如果区域中心没有每年按时递交I-924A年报,或者移民局认为区域中心没有达到促进该区域经济的目的,移民局有权撤销该区域中心。提案建议,如果某个EB-5相关申请的批准会给美国的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则可以拒绝该申请,已经批准的申请也可以被撤销。
• 如果丧失临时绿卡,超龄子女可以受到保护。如果I-829被拒,已经拿到临时绿卡并且超过21岁的附属申请子女,还是可以保留附属移民申请人资格,只要在临时绿卡终止后一年之内主申请人重新递交新的I-526申请。
• 同时递交I-526和I-485申请。目前EB-5投资人必须等I-526申请批准以后才能递交I-485在美国调整身份(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提案建议,如果签证有名额,投资人和家人可以在递交I-526申请的同时递交I-485申请,这样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几个月就能获得工卡和旅游卡。
• 在区域中心被撤销时对善意EB-5投资人的保护措施。虽然提案中对善意投资人的保护措施还不尽详细,但可以看到国会已经考虑到EB-5领域中欺诈和不当管理的后果和情况,这是值得鼓励的。
提案里如果善用则可促进区域中心项目的条款:
• 现场查访。提案要求移民局对区域中心和EB-5项目进行现场查访。如果这些查访以专业的方式进行,并且事先通知项目方及其律师,可提高EB-5项目的声誉和可信度,并且帮助区域中心给EB-5投资人建立信心。
• I-924A年报中要求披露的信息。提案建议要求区域中心每年披露详细的财务和管理信息。大部分要求是有益的,例如要求区域中心披露支付给招募投资人的第三方的佣金和补偿,以及关于项目的招募、销售和投资建议,包括所有书面协议、记录、数据、信息等。但是必须承认,EB-5的成功很大程度归功于在世界各地辛勤工作的中介,通过全面的市场推广把投资项目介绍给潜在投资人,同时房产经纪人对于房地产市场,保险经纪人对于保证经济的稳定,也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所以,如果提案一来就暗示这些经纪人有违规行为,是非常带有偏见色彩且不公平的。
• 区域中心统一支付EB-5诚信基金费。提案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所有区域中心每年支付25,000美金给移民局,作为EB-5诚信基金。如果区域中心在上一个财政年的投资者人数少于20人,则只需支付10,000美金。提案理解想进入或者已经进入EB-5行业的公司所面临的现实情况,这一点是好的。但是在没有清楚解释收费用途的情况下就向区域中心收取高额费用,这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这个基金可以用于保护受到欺骗的投资人,或用于保护失败项目的投资人,那么则是有益的。如果没有规划好基金如何使用,只是因为项目存在问题就盲目收费,则会造成浪费。